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普發現金10000元,已經有詐騙集團「瞄準」散發釣魚簡訊,刑事局追查來源,7月21日在沙鹿交流道旁查獲26歲的林姓嫌犯,移送台中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基層員警反彈,台中地院今(19)日表示,林嫌庭訊中坦承犯行,且警詢時已指證共犯,且林嫌沒有前科,只是駕駛,因此駁回檢方聲請,檢方沒有抗告,已經確定。
立院7月11日三讀通過法案,要普發現金1萬元,隔天就出現詐騙簡訊,刑事局追查來源,7月21日在沙鹿交流道旁查獲26歲林姓嫌犯,在他車內搜出假基地台設備及普發現金的詐騙訊息。警方溯源調查,全案共逮捕12人,都依涉犯電信法、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橋頭、台中等地檢署複訊,其中6名主嫌遭裁定羈押禁見、5人10萬元交保,僅林男被檢方聲請羈押,卻遭台中法院無保請回。
台中地院表示,本件檢察官於偵查中以林姓被告涉犯參與犯罪組織罪、三人以上 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等罪嫌,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及「反覆實施詐欺行為之虞」之羈押原因,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
法官於7月22日訊問被告,被告坦承犯行,且被告於警詢時已指證共犯,卷內尚乏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有串供或滅證之情形;又被告前無詐欺前科,其參與期間不長,僅負責依指示駕駛裝載行動基地台等設備之車輛,並非實際詐騙被害人或收取款項之人。
法官認為,林嫌參與之角色邊緣,罪行較輕,依卷內證據資料尚難認有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因聲請羈押之原因尚無證據可資佐證,故法官依法駁回聲請並將結果送達檢察官。本件並無抗告,業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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