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高雄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及海巡等單位,聯手美國緝毒署,113年8月間在高雄外海掌握行蹤「金星號」貨輪,在船艙查獲以茶葉包裝,夾藏黑市價格逾6億元的安非他命共近530公斤,9名緬甸籍船員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重判14年到12年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檢調及海巡單位調查,金星號貨輪搭載緬甸籍船長及船員共9人,去年8月6日由越南航到台灣途中,在公海向其船舶接駁大批毒品,準備運輸到高雄港,檢調及海巡收到線報,為確認哪艘船可能走私毒品,透過美國緝毒署協助,確認運毒船隻就是金星號。
8月10日20時55分許,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與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PP-10089海巡艇執行專案查緝作業,於高雄港西南方100海浬處,發現金星號船艙內擺放無船籍之小艇及以茶葉袋包裝之毒品,因海況不佳,旋即帶返高雄港。
8月11日10時14分許,調查局南機站、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高雄市政府警察鹽埕分局依檢察官指示,於金星號執行逕行搜索,先以拉曼光譜儀檢測茶葉袋之結晶體,並旋即抽樣送往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確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察官當天下午3時許,就指揮拘提被告9人,並扣得毒品、金星號等物,而查悉上情。
高雄地院審理時,9名船員均否認犯罪,船長辯稱「老闆叫我做什麼就做,我們也沒有辦法反對,我只知道載貨物,不知道是毒品」,船員也辯稱他們在船上工作,老闆叫他們做什麼就做,不知道載的東西是毒品。
合議庭綜合事證,認定9名船員平時依其職稱分別在金星號上執行職務,各司其職以維持金星號正常運行,且金星號所載運之甲基安非他命數量甚鉅,黑市價格十分昂貴,主導本案毒品運輸事宜者明瞭金星號出海載運甲基安非他命涉及違法行為,其於透過仲介或親自尋得金星號船長、船員或本案快艇駕駛員時,理當招募大致知悉並願意配合運輸毒品違禁物之人,焉有聘用毫不知情或使用詐術欺騙上船而可能於事中制肘之人一同登船出海載運貨物,致所涉利益龐大之本案毒品陷於日後船員間可能發生爭執、人手不足而無法成事風險之理。
同時,倘若被告9人係受騙上船或完全不知情之受託運人,若有其中一人發現所載運物品為毒品或違禁物,可能會避免惹禍上身、招致刑罰而自行或連同其他不知情船員抵制運輸計畫之實行,甚或伺機使用電子通訊用品通報警方、親友或將貨物丟棄至海中以避免受罰。法官綜合檢方所提事證,認定船上9人在上船後,有參與運輸毒品的不確定故意,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判12至14年徒刑,刑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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