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半年妻成植物人 夫照顧24年心力交瘁請求放生

新婚半年妻成植物人 夫照顧24年心力交瘁請求放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人妻阿春(化名)1999年與丈夫阿健(化名)結婚,孰料阿春在婚後半年就因病變成植物人,丈夫為了照顧妻子,先是陪同住在娘家,7年後才將妻子帶回家自己照顧,直到2008年再安排妻子入住長照機構,阿健在照顧妻子長達24年後感到心力交瘁,日前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已缺乏婚姻實質,判決准許阿健請求離婚。

阿健在判決中主張,他在1999年與妻子阿春結婚,但婚後約半年,阿春就因急病昏迷,經送醫雖挽回一命,但妻子卻成植物人狀態,為了照顧妻子,阿健也陪同妻子住在娘家共同照顧7年,後因娘家遷居,他便將妻子帶回家自己照顧,並在2008年安排妻子入住長照機構。

2022年間,阿春的父親過世,為辦理遺產分割,在阿春手足請求下,阿健替妻子聲請監護宣告,在法院裁定下,認定阿春因嚴重腦傷,無法與人語言溝通及遵循他人指示,生活須完全仰賴他人24小時協助,認知思考功能嚴重退化,對外界事務的知覺、理會及判斷能力明顯缺損,並選任阿健為其監護人。

阿健表示,因妻子患病,雙方實在無法共同經營生活,且期間已長達20年,客觀上難以維持婚姻,因此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不過阿春的代理人指出,夫妻結婚時,誓言照顧彼此終老,自應盡力維護誓言,不容任意毀棄,於他方陷入困難患有疾病之際,任意拋棄他方。依阿健所述,阿春所罹疾病,不會危害配偶、也就是阿健的身體健康,並非一般人認知的惡疾,阿健以此聲請離婚,顯不符合離婚要件,請求法院駁回。

法院審酌後認為,阿春已呈植物人狀態20餘年,且被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已欠缺與丈夫相互溝通、扶持,共同經營和諧美滿婚姻的能力,亦無從預期何時回復意識,則雙方目前僅徒有婚姻虛名,而阿健不願再維持婚姻關係,阿春也因病無法維持婚姻的本質關係,最終判准離婚。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