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六軍團士官長涉拿回扣 發包特定廠商7年貪23萬

陸軍六軍團士官長涉拿回扣 發包特定廠商7年貪23萬
陸軍六軍團士官長涉拿回扣 發包特定廠商7年貪23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陸軍六軍團基隆彈藥分庫祥豐營區一名阮姓士官長,主要負責營區內多項小額修繕工程,他在發包給特定廠商後竟收取回扣,7年多來共貪汙23萬餘元,事情曝光後,阮男被檢方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全案偵結,將阮男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阮男為祥豐營區的士官長,並兼任經辦水電修繕等公共工程的承辦人,但自2017年起,他利用未滿10萬元的小額採購制度與特定廠商合作,並掌握這類工程通常不會後續稽核,便與黃姓、孫姓、黃姓、包姓等4名工程行負責人共謀,以採購金額約1成作為回扣條件,提供工程案供4人公司施作。

一行人達成共識後,黃姓等4名工程行負責人先以公司名義製作報價最低的估價單,再與其他沒有意願承做的廠商洽詢,提出符合軍方內部作業規定的複數估價單。

接著在等阮男拿到估價單後,再將估價單交給不知情的採購案承辦人,並指示承辦人依照比價結果,將2017年至2023年間的祥豐營區小額修繕工程發包給黃男等4人的工程行,以利自己從中收取回扣。

檢方調查,阮男在近7年的時間內,從這4間工程行中,共收取23萬餘元的回扣,檢方因此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並認定黃姓等4名工程行負責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但考量4人各自參與的工程案件數,以及交付的回扣金額後,命這4人須向國庫繳交1萬至8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也對這4人給予緩起訴處分。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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