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法官釋憲回應林月琴指控 陳仁杰:不要再用雙標抹黑苗栗人

以大法官釋憲回應林月琴指控 陳仁杰:不要再用雙標抹黑苗栗人
以大法官釋憲回應林月琴指控 陳仁杰:不要再用雙標抹黑苗栗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近日指控,苗栗市民代表會主席陳仁杰涉嫌透過「換殼」手法成立新公司,持續承包地方政府工程。陳仁杰服務處今(2)日發表嚴正聲明指出,陳仁杰對十多年前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舊法遭行政裁罰1000多萬元一事,早已坦蕩面對,並於5年內全數分期繳清罰款,絕無迴避法定義務。

陳仁杰服務處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舊法當年因裁罰過苛、違反比例原則,經大法官釋憲(釋字第716號)判定違憲後,由立法院進行修正。修法後已明確規定,只要依法附上「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即可公開參與政府招標與交易。

陳仁杰服務處痛批,林月琴貴為立法委員,竟然連立法院修過的法律都不懂?若依林月琴的荒謬邏輯,難道遵照國家法規依法審查、執行公開招標的政府機關與全體公務人員,全部都是違法失職嗎?

「這完全展現出台北大官不知民間疾苦、仗勢欺人的傲慢心態。」陳仁杰服務處強調,陳仁杰是生長於斯的苗栗客家子弟,面對過錯與裁罰,選擇認錯改過,靠著客家精神,以及實打實的施工品質與服務重新贏得鄉親認同,卻遭「林大博士」隨意踐踏。

陳仁杰服務處更強烈質疑,林月琴指責別人沒有利益迴避,根本就是「做賊喊捉賊」,如嚴重的利益不迴避,林月琴身為現任立法委員,同時高調擔任多個基金會與民間團體的董事、副理事長及顧問。他批評,在林月琴任職期間,相關基金會與民團在林月琴上任立委前後所獲得的中央部會標案與補助,初步估算總金額高達6479萬元台幣以上,立委掌握中央預算審查權,自家團體卻拿政府標案與補助,這才是真正的利益不迴避!

此外,論文倫理與「剴剴案」責任問題,陳仁杰服務處也質疑,林月琴為何至今不敢正面回應研究過程未經過倫理審查委員會(IRB)的質疑?面對震驚全國的「剴剴案」,林月琴身為當時的外部督導,是否對得起良心與職責?

陳仁杰服務處呼籲林月琴,請放下「大博士」的傲慢姿態,先補齊自己的法律常識與道德標準,勇敢承認自己的錯誤,不要再用雙重標準抹黑苗栗人。

照片來源:陳仁杰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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