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黃奕寧報導】長照3.0強化中重度照顧支持與家庭支持。行政院院會聽取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規劃報告,啟動「雙軌升級」。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且符合資格的中、重度失能者,補助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調增,每月最高1萬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
另外,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依方案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加碼補助,進一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中重度機構住民補助調增 每月最高1.5萬元、全年最高18萬元
衛福部表示,為緩解中、重度機構住民家庭的照顧及經濟負擔,自108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2年起將全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升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自115年起再調增補助額度,同時調整補助認列方式及核發期程。
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由1萬元提高5,000元,達最高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制度最高增加6萬元。
至於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的既有住民,若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仍依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
身障住宿費用同步加碼 符合條件者每月再加5,000元
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依方案申請每月5,000元的住宿費用加碼補助,不必轉換原有補助制度。
補助改採「按月認列」 當月入住達一半天數即可認列
新制也調整補助認列方式,從原本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改為「按月認列」。
當月實際入住日數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可認列1個月補助。例如該月共有30天,實際入住達15天以上,即可認列該月補助。地方政府將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及核算後發給。
115年度另設過渡保障。曾於114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補助者,若115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實際入住機構累計達180日,該期間保障核給12萬元;自9月1日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
月14日起開放申請 9月底前已入住補助可追溯計算
115
年度自9月14日起開放申請。若115年9月30日前已入住機構,補助天數可依規定追溯自實際入住日起算。
衛福部表示,本次方案希望為具有24小時密集照顧需求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提供更實質、及時的支持,減輕家庭照顧與經濟負擔;新制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民眾若有申請需求,建議先確認入住機構是否屬本方案適用範圍,以及住民的長照需要等級、身心障礙證明與既有補助資格,再依地方政府公告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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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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