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蜂群蜜源缺乏現金救助 徐榛蔚提醒受理8/13截止

農業部公告蜂群蜜源缺乏現金救助 徐榛蔚提醒受理8/13截止
農業部公告蜂群蜜源缺乏現金救助 徐榛蔚提醒受理8/13截止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受115年1至2月乾旱影響,全國各地蜜源植物開花及泌蜜情形不佳,導致蜂群因蜜源不足受損。花蓮縣政府今(31)日表示,農業部已於7月30日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至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她關心縣內養蜂產業發展及蜂農生計,提醒符合資格的養蜂農友把握受理期限,並至8月13日截止,儘速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徐榛蔚指出,本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8月13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如受理期間遇天然災害致停止辦公,受理期限將依規定順延。請符合資格的養蜂農友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限內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花蓮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本次救助項目為蜂群(蜜源缺乏),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養蜂生產的自然人,且已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經認定蜂群損失率達20%以上者,得依規定申請現金救助,每群救助金額為新臺幣550元;符合相關規定者,亦可申辦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花蓮農業處說明,考量本次災害係因乾旱導致蜜源缺乏,農業部已規定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者,其申報資料得作為養蜂事實的客觀證明文件,由鄉(鎮、市)公所得免辦理現地勘查,逕行辦理後續救助審查作業,以簡化行政程序、加速救助流程,協助受災蜂農儘速獲得政府協助。

徐榛蔚提醒,本次蜂群蜜源缺乏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受理至8月13日止,請符合資格的養蜂農友把握期限,備妥相關資料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如有申請資格、應備文件或相關作業疑問,可洽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詢問。

照片來源:花蓮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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