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小姊妹遭高速撞死 無照駕駛翁二審獲緩刑

伸港小姊妹遭高速撞死 無照駕駛翁二審獲緩刑
伸港小姊妹遭高速撞死 無照駕駛翁二審獲緩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彰化縣伸港鄉的陳姓3姊弟晚間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高速撞飛,釀2死1傷慘劇,彰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無照駕駛的蕭姓老翁徒刑1年2月,台中高分院今(1)日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 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 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蕭姓老翁從未考領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113年2月22日18時許駕車沿彰化縣伸港鄉建國路由東北往西南方向行駛,18時21分許,行經該路段與美港公路3段路口,遇綠燈欲直行通過路口時,在道路時速70公里限制路段,以約77.264公里之速度超速通過該處行人穿越道,撞飛陳家3姊弟,造成2名女童死亡。

彰化地院合議庭審酌被告未遵守交通規則,致本案交通事故之發生,又因此造成2女童死亡之結果,被害人之生命法益無從回復,家屬傷痛之情亦難以平復,被告犯罪所生之危害非輕。另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彌補損害,參其過失情節、前科素行、教育程度、家庭及經濟狀況,依過失致死罪判男1年2月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出爐後,家屬曾痛批刑責太輕,無法對無辜喪命的孩子交代;台中高分院撤銷改判雖加重刑期為2年,卻宣告緩刑5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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