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走私大麻逾2公斤 苗檢起訴3嫌

自美走私大麻逾2公斤 苗檢起訴3嫌
自美走私大麻逾2公斤 苗檢起訴3嫌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張姓女子受綽號「凱哥」男子指示,成為「凱哥」在台走私大麻毒品的收、送貨「主管」,陳姓、羅姓男子則以每單5千到2萬元代價提供毒品的收貨地址,再將毒品交由張女指示特定人分工,苗栗地檢署指揮警方破獲這個販毒集團,2日依毒品、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張女等3人,並於今(10)日移審法院。

檢方調查,張女114年12月間,加入由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凱哥」為首的跨國販毒集團,由「凱哥」負責安排跨國進出口第二級毒品大麻包裹事宜,張女負責聯繫台灣收貨人、送貨人及接洽毒品包裹運送事宜,陳、羅則提供台灣地址以收受毒品包裹 並依指示將毒品交付予張女指定之人等方式分工。

「凱哥」自美國寄送毛重2245公克的第二級毒品大麻,並委託美國不知情之運輸業者,於114年12月30日自美國不詳地點,將藏有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之包裹2件,載明收貨的陳、羅等人資訊後寄出,由美國運輸入境。

經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於今年1月5日察覺有異,函請刑事警察局調查,經將寄達的包裹送驗,檢驗結果確認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而查扣,並將大麻取出放置替代物後放行派送,警方與中華郵政不知情配送人員即於1月14日下午1時許,將裝有毒品的包裹配送至羅男的工作地點,羅男欲簽收包裹時,為警方所查獲並逮捕,嗣由警循線拘提陳男、張女到案。

檢察官偵查後,以羅男等3人均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等罪嫌提起公訴,於今日移審苗栗地方法院。

檢察長林映姿指出,苗檢將持續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行動策略綱領及台灣高等檢察署安居緝毒專案指導策略,從源頭加強查緝,強化跨單位、跨境情資整合,綿密蒐證,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嚴防毒品流入國內,守護國人身心健康。

照片來源:苗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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