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今年1月31日取締無照駕駛新修法施行後,為強化道路交通安全,並遏止無照駕駛違規行為,嘉義市警察局已加強取締與宣導。市警局表示,統計新法上路近1個月以來,警方共計舉發無照駕駛181件,顯示仍有部分民眾心存僥倖違規上路。另外,在取締案件中,涉及交通事故而舉發無照駕駛計有85件,也顯示無照駕駛對道路交通安全,具有一定風險。
嘉市警局分析取締案件年齡層分布,未滿18歲17人、18歲至64歲132人、65歲以上32人,顯示無照駕駛行為,並非集中於特定族群,各年齡層皆有違規情形。警方將持續透過巡查與專案勤務,加強取締無照駕駛違規行為。同時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提醒民眾務必依規定考取駕駛執照後再上路,切勿抱持僥倖心理違規駕駛,以共同維護嘉義市良好的交通秩序與用路安全。

市警局表示,為遏止無照駕駛行為,相關法規已於今年1月31日修正施行,大幅加重無照駕駛處罰。依規定,無照駕駛機車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駕駛小型車可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駕駛大型車則可處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
市警局表示,修文中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吊扣牌照3個月)等處罰措施,以強化嚇阻效果。若於10年內再犯無照駕駛,處罰將再加重:第2次違規將處最高額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第3次以上違規,罰鍰每次再增加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而且無上限,並吊扣牌照1年。
嘉義市警察局局長陳明志表示,無照駕駛者,因未經完整駕駛訓練及交通法規教育,對道路狀況及交通規則掌握較不足,一旦遇到突發情況,較難妥善應對,容易提高事故發生風險。
照片來源:嘉義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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