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碎女清潔隊員 香酥鴨老闆起訴國民法官審理

酒駕撞碎女清潔隊員 香酥鴨老闆起訴國民法官審理
酒駕撞碎女清潔隊員 香酥鴨老闆起訴國民法官審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知名香酥鴨鄭姓負責人去年12月16日上午8時駕車在安平區慶平路高速撞擊站立垃圾車後方的陳姓女清潔員,將陳女下半身撞得粉碎而當場死亡,檢警偵辦期還傳出企圖賣房脫產而遭網友一片痛批,台南地檢署今(11)日偵查終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嫌起訴,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鄭男目前在押,下午移審台南地院後,法官裁定予以羈押。裁定理由指出,被告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所犯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之罪,且可能面臨被害人家屬之求償,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之羈押原因。

法院認為,被告所為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權衡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被告之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本件無從以具保等方式替代羈押,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得抗告。

檢方起訴指出,鄭男於114年12月16日5時至8時許,在台南市安平區某酒吧飲用啤酒後,於8時6分許,駕駛其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前,因酒後駕駛車輛,致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駕駛操控能力均降低,又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逕行撞擊站立垃圾車後方之陳姓值勤清潔人員。

陳女因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多重性外傷當場死亡。警接獲報案到場,對鄭男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於114年12月16日8時34分,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5毫克。

檢察官於當日下午率法醫相驗及偵查,向法院聲請羈押鄭獲准。檢察官偵查終結,認鄭犯刑法中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嫌,向台南地院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審台南地院。

南檢呼籲酒後駕車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剝奪他人生命及家庭幸福,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本署定依法訴追嚴懲酒駕犯罪,絕不寬貸。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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