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連環爆 食藥署擬祭標示新制!這5類才准叫橄欖油

黑心油連環爆   食藥署擬祭標示新制!這5類才准叫橄欖油
黑心油連環爆 食藥署擬祭標示新制!這5類才准叫橄欖油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融琦國際有限公司販售的「蒙特樂橄欖油100%PURE(規格:2L)」遭逮混充芥花油,台北市衛生局今(20)日從重開罰新台幣400萬元,由於近期已有多起黑心橄欖油事件,食藥署下午表示,已加速研議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標示規定,擬比照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未來強制業者標示販售的橄欖油類型,違者或標示不實就開罰,近期就會邀集專家學者共同研商討論。

台北市衛生局今公布,配合檢調查獲融琦國際有限公司販售的「蒙特樂橄欖油100%PURE(規格:2L)」有混充芥花油及標示不實情事,並於融琦公司於深坑區承租的製造場所,現場查獲混充油品的相關設備、器具,衛生局已先依標示不實從重裁處400萬元罰鍰,另涉及攙偽假冒情節,將持續配合檢調偵辦。

台北市衛生局已通知各網路購物平台業者下架該產品,並通報17縣市衛生局協助查核轄內下游業者,要求停止販售,截至1月28日,累積已下架3202瓶產品。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食藥署原本已著手研議要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標示規定,擬強制要求市售橄欖油品品名應比照CNS的用語、定義及分級來標示,清楚標示為:冷壓橄欖油、精製橄欖油、橄欖油、精製橄欖粕油、橄欖粕油等五類,「賣的是什麼東西就標示出來」,同時也避免產品標示、CNS標準有二套規定。

劉芳銘坦言,近期接連爆發有黑心橄欖油事件,讓食藥署決定加速辦理,近期就將邀集專家學者共同研商討論,後續亦將召開會議與業者溝通後,盡速公告,完備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與食品安全。

食藥署強調,市售食品如有標示不實之情事,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及第45條,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另,市售食品不得有任何攙偽或假冒情事,倘經查獲違規者,將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第49條規定從嚴處分,並一律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以下罰金,絕不寬貸。

照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別上當!「蒙特樂橄欖油」混充低價油遭逮 北市開罰400萬

衛福部鬆口「醫師加班費免稅」上限80小時! 年前發函財政部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