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今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實施,即自2月11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22日深夜12時止,共計12天。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春節加成30元,已納入跳表金額,並與台北市、基隆市等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新北市瑞芳及烏來地區的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的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許芫綺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晚上11時至隔天上午6時)加成20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其中,夜間加成是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將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請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提出申訴。

交通局表示,已特別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計程車運將朋友可前往索取,並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閱。
交通局提醒,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已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外,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相關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只要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照片來源:新北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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