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總統公聽會國民黨列10大證明 游毓蘭轟賴清德成「憲法災難」

彈劾總統公聽會國民黨列10大證明 游毓蘭轟賴清德成「憲法災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本週1月14日及15日召開2場「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國民黨官方臉書粉專今(15)日上午彙整並貼出與會法律專家學者證言,指控總統賴清德執政一年來涉毀憲亂政,並羅列「10大惡行」,甚至指賴本人即災難,定調應被彈劾理由。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知名憲法學者林騰鷂於公聽會中,羅列賴政府「10大惡行」,包含:違反憲法忠誠義務、不依憲法公布法令、不依法行政、策動大罷免、癱瘓立法功能、國政「選舉化」、破壞司法公信力、憲法法庭違法判決、監察院職權敗壞,以及施政失能等。林騰鷂嚴正表示,此次彈劾案僅是「制裁總統的開端」。

中華民國警務與維護安全協會理事長、前立委游毓蘭則重砲批評,賴政府執政以來弊案連連,濫用司法、規避監督、癱瘓憲政,甚至憑空捏造憲法,更踐踏軍警消尊嚴。游毓蘭特別提及賴清德過去曾發表的「憲法災難說」,反諷從賴總統目前的行為看來,賴清德本人才是中華民國憲法的災難。

前監察委員、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依法應即接受立法院決議並副署公布法案,但賴政府卻一再聲請釋憲,模糊政治與司法界線,恐造成「政治問題司法化」的憲政危機。她強調,總統與閣揆拒絕公布三讀通過的法案,已徹底侵蝕法治國原則。

法律事務所所長李岳洋律師則分析,行政院以「拒絕副署」對抗國會的行為,在憲法上完全不合理。他表示,行政權本應向立法權負責,更應遵守法律,若政府不接受國會決議,可以提出覆議,但覆議失敗後,就必須遵守法律;副署權制衡的對象是總統而非立法院,不應做為抵制法律的手段。

國民黨表示,這一年來賴清德執政荒腔走板,執政失能、違反法治,只知道透過行政手段和資源鬥爭在野黨。因此,國民黨呼籲全民一起關注彈劾案,以制裁毀憲亂政的賴政府。

照片來源:游毓蘭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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