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府向內政部提復職申請後,恢復市長身分,她今(31)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時,談及司法調查階段種種,表示為因應案件,特地去司法院看上百例的助理費相關判例、建檔,更坦言官司影響人身與家庭。
「貼上貪污標籤對我跟家人來說很沉重。」高虹安一度哽咽表示,選立委與新竹市長,是想為國家、社會貢獻,從政後本就繁忙,只能盡量平衡以照顧父母親,卻因為官司反而讓他們擔心。她更轉述,彼時在庭上,提到家人時一度眼淚盈眶,但擔心被媒體放大檢視,努力不讓眼淚流下。
高虹安說,她對法律一開始也不熟,直到身上背負5個刑、民事案件時,才開始了解法律;其中,助理費是最重要的案子,故她在司法院網站上,將所有跟助理費相關判例都下載下來,看完後,依議員、立委職務、人頭助理、金額、量刑等類別歸類建檔。
高虹安指出,助理費案例雖有200多種樣態,但可簡單歸納出鐵則,即「公用的支出大於虛報浮報,是沒有貪污不法之意圖」,這也是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見解。她說明,被告不可能要貪污某一部分的錢,卻將這筆錢花在助理身上,代表沒有想把錢放自己口袋,更直言「有點像脫褲子放屁」。
高虹安說明,她的助理費還是回到公用聘僱,但司法界的人士創先例,將她以貪污罪起訴是「異常嚴苛」。她也質疑,如果把「高虹安」3個字拿掉,這個案子還會長這樣嗎?
高虹安強調,她尊重法官,也希望法官在心證上,盡量以證據的有無來判決,自己沒有人頭助理,功用也非常明確,甚至金額大於檢方認定的11萬,但貪汙標籤這件事,只能在法院中處理。
高虹安又說,當時在大罷免期間,司法審理持續進行,法院也不希望太多討論,故她的陳述只在選舉公報上。至於有審判長公開呼籲,「不要批評司法,司法已經很脆弱」,她認為,在面對司法權力下,人民才是脆弱的,面對法官不知道用什麼角度看案子時,被告心境其實很脆弱,她走過這遭很理解。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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