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益生菌」保健品注意! 食藥署揪有業者貯放180公斤、逾期半年原料

買「益生菌」保健品注意!   食藥署揪有業者貯放180公斤、逾期半年原料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重視養生,國人選購益生菌、藻類等微生物來源保健食品越來越風行,食藥署今(29)日公布「114年益生菌及藻類等微生物來源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發現有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還有1家業者貯放逾期的「丹蔘發酵液」及「酵母鉻」,稽查人員上門時已經分別逾期半年及4個月之久,加重裁罰新台幣24萬元。

食藥署是與地方衛生局總計抽驗61件成品及原料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菌種鑑別及環氧乙烷等項目,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但發現1家貯放逾期原料及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1家業者食品業者登錄系統登錄不實及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申報不實,查核104件產品標示,其中8家業者、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依法裁處。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其中違規情節較重者,為高雄市三凡生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稽查人員今年8月7日前往現場稽查時,於稽查過程中檢查倉庫發現貯放二項逾期原料,分別為「丹蔘發酵液」9桶(1桶20公斤),保存標示日期為2025年2月6日;另外「酵母鉻」1桶(1公斤),標示日期為2025年4月1日,均已逾期。

魏任廷說,根據業者自述該二項逾期原料已預計要銷毀,只是疏於清理,一直沒有處理,衛生局已加重裁罰,開罰24萬元;另業者還被發現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而未設置,同樣依法開罰3萬元罰鍰。

除此之外,違規業者還包括宜蘭縣天賜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廠,有2件產品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及以「健康」字樣為品名易生誤解,違反食安法裁處7萬元罰鍰。台北市新加坡商利維喜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1件產品乳酸菌數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裁處8萬元罰鍰。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貯放逾期原料或成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則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若應標示而未標示,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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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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