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官拍攝並上傳總統專機資訊 18天檢束處分遭質疑過輕

飛官拍攝並上傳總統專機資訊 18天檢束處分遭質疑過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國軍一名飛官因違反資安規定,攜帶未經核准手機拍攝總統專機任務資訊,並上傳至非公務群組多次,遭空軍司令部處以「檢束18天」。此懲處結果引發軍方內部及外界廣泛質疑,認為處分過輕,恐不足達嚇阻效果。

空軍司令部今(11)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此案發生於113年5月,單位在114年5月接獲反映後,即由相關部門完成案件調查,並召開人事評議會檢討疏責。經查,該人員違反「攜帶未奉核手機」及「拍攝一般公務資訊上傳非公務群組」等行為,已依《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對涉案飛官進行適當處分,並按行政程序完成懲令發布。

空軍司令部表示,空軍已於各項會議實施案例宣導,並要求各級部隊落實手機檢查;另外也持續由保防、通資部門不定期赴單位實施無預警保密督檢,防止人員存有僥倖心態。

然而,將此案被定性為違反行政規定,並未移送司法單位偵辦是否洩密,引發外界對懲處力度的討論。由於專機隊動向可能是中共情搜項目,被飛官傳到非公務LINE群組,萬一遭截取外傳,專機隊機密即外洩。

此類行為恐涉及國家元首維安與國安議題,若僅以檢束懲處,恐難杜絕類似事件。過往,總統行程洩密案曾引起高度關注,例如華航職員及保六總隊警官洩密事件,均曾引發國會與社會的廣泛討論,顯示此類案件的敏感性。此次飛官案雖未有刑事追訴,但其懲處輕重與後續影響,已成為輿論焦點。

這起飛官案的懲處,與過往同類型事件形成鮮明對比。不同於保六警官因洩露總統行程遭檢方羈押並以《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此次空軍司令部選擇將飛官行為定調為違規,僅給予「檢束」處分,並未移送司法偵辦。

「檢束」是國軍內部紀律懲罰,規定在《陸海空軍懲罰法》中,是一種對軍官、士官的懲罰種類,懲罰性質屬於「紀律懲罰」的一種,不同於撤職、降階等「人事懲罰」,也與罰款等「財產懲罰」有別。條文規定,檢束是要求受懲罰者在例假、休假或放假日實施自我反省,非經權責長官核准,不得外出營區。

檢束是一種在不影響日常勤務下,剝奪休假並實施內部反省的懲處,屬於行政懲罰範疇,並非司法體系中的刑事拘禁。此懲處的輕重與洩漏總統專機行程嚴重性不成比例,進而引發知情者不滿,並爆料給媒體。

照片來源:中華民國空軍臉書2019年3月21日貼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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